由國發會推估,台灣即將在民國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屆時65歲以上人口比例將超過20%。也就是每五人就有一個超過65歲以上。在金融詐騙案層出不窮的今日,金管會去年曾調查,65歲以上高齡者買投資型保單、高收益債、及衍生性和結構型商品這三大類較高風險的金融商品,竟占整體高齡者約3兆元理財資產的22%,吸引金管會關注並介入金融檢查。
在2022年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起監督整個大金融產業重視及保護高齡客戶並要求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以強化對高齡客戶金融消費權益之保護機制。
◈以下為金管會所推動高齡者的保護措施
√ 銀行:不得主動推介境內結構型商品及外國有價證券/不得主動以電話行銷信用貸款
√ 證券商:不得主動推介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 投信投顧:不主動介紹屬高風險之基金產品
√ 期貨商:應審視其是否具備㇐定交易經驗/金融知識及財力或固定收入
√ 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或銷售有解約金之傳統型保險商品予70歲以上客戶
銷售過程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強化商品適合度以及強化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
◈在證券期貨業列出以下六點要項
1.KYC作業應就高齡客戶設計符合其風險特性之風險屬性評估機制
2.KYC作業應針對高齡客戶適當考量影響性較高之因子,充分反映其風險等級及標示特性
3.對高齡客戶辦理適合度評估時,應妥適評估說明擬推介商品之適合性及推介理由
4.向高齡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應強化行銷與契約文件可閱讀性
5.對高齡客戶之特殊行為,宜採關懷提問因應措施
6.應有銷售高齡客戶高風險商品之交易檢視或確認機制,並強化交易監控及查核機制等
身為金融小尖兵的一員,新百王的開戶程序,我們在開戶時除了需詳實核對證件資料確實為本人開戶,杜絕人頭戶的開立,同時配合洗錢防制法規針對中高風險客戶詳實評估,輔以高齡客戶風險評估表,參酌市場上徵信總額度及總開戶數,給予適當的下單額度,同時評估客戶的智識能力,考量是否開立電子下單。待客戶固定下單一段時間之後,視交易量以及交割情況放寬下單額度,也謹守著在客戶己經投資虧損的情況之下,不再放大客戶槓桿。
資料來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推動高齡者權益保護措施